四川鑫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开展“商品房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的第一次环评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商品房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鑫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双流县东升街道一杆旗北段 建设内容:修建商品房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65455平方米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 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通过一定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采用电和天然气作为能源,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很少;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公辅设备、进出车辆等,通过严格的噪声治理措施,加强管理等,不会对项目内外居民造成噪声污染;项目固体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处置后,能得以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工作阶段所得到的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确定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2)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施工、运营中对公众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四川鑫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008161156 2、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联系人:何工 电话:028-8516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