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沐川县乡里莱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农特产品冷链流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沐川县乡里莱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农特产品冷链流通建设工程(二期) 2、建设地点:沐川县建和乡凤凰村。 3、工程概况: 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设施,用地约50亩,建筑面积45150m2。总投资6100万元。 4、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 施工期主要主要污染物有:施工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带来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有:汽车尾气;生活废水;车辆噪声、人员活动噪声;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施工废水经沉砂隔油后回用,生活废水经拟修建的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即影响结束。 2、营运期
废气:停车场场地开阔,汽车尾气便于扩散,对所在地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商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拟对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二级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沐溪河。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人员活动噪声。由于项目为批发市场,进出车辆主要为货车,时间集中于凌晨,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营期管理,对进出车辆限速、禁鸣,装卸货物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货物,做到文明装卸,尽可能减轻原料和产品装卸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固废:主要为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商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及批发市场产生的少量废弃蔬菜、水果等,项目内拟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经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垃圾中转站,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规划,只要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沐川县建和乡凤凰村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拟建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芹 电话:028-68259527 ②建设单位:沐川县乡里莱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90822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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