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世纪佳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贵州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世纪佳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世纪佳苑”保障性住房 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世纪佳苑”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贵州省开阳县城关镇保龙寨。包括保障性住房、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的规划用地面积66792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7088.36m2;总建筑面积为160990m2;商业面积为12020m2;配套服务设施面积为3260m2;地下车库面积6567 m2,车位120个;建筑容积率为2.64;建筑密度为29.21%;绿化面积15774 m2,绿地率30%。建设项目预计可入住2360户,居住人口7552人。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居民入住后的生活污水、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厨房设备等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水泥、砂石)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搅拌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施工队伍的生活燃料建议使用清洁能源。 ②声环境:施工设备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前提下,还应加强管理和合理安排高噪设备施工时段,遵守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其噪声影响。 ③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修建一临时沉淀池,废水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作为农用肥料,临时食堂的厨房用水设简易隔油池处理,设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④固体废物:为防止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尽量移挖作填,减少弃方量,本项目土石方量基本平衡,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建筑固废渣场堆放。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采取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全部清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 ⑤ 生态环境:施工时尽量移挖作填,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树木,施工后及时复种草植树。通过有效管理达到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营造优美的小区环境的目的。 (2)营运期 ①污水:住宅建成居民入住后,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等初级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开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后山河。 ②废气:整个小区能源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废气主要来源为幼儿园厨房、住户厨房废气,通过设置专用烟道,由屋顶统一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另外在小区周围道路上的扬尘和行驶的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加强小区绿化进一步减少对环境影响。 ③固体废物:居民的生活垃圾采用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开阳县城关镇小山塘开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在居民入住前装修产生的废弃材料,要严加管理,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小区医务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送往具有处置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④噪声:室外停车场尽量远离住宅,合理布置进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在管理方面严禁在停车场内鸣号,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及休息。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风机房、商铺空调机房等,在满足工艺需要的基础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运离居住楼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另外拟建项目市政规划路交通噪声将对小区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可通过合理布局,增加隔声设施(靠近道路第一排加装双层玻璃窗等)、种植减噪树木等方式降低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贵州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世纪佳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符合开阳县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基本可行,对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构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保体系具有较大的重要意义。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明景小区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张贴);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贵州省化工研究院地址:贵阳市晒田坝路1号内。 2、期限:2012年11月20日- 11月29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周边公众和机关事业单位村委会。 (2)主要事项 ①场址选择是否合适; ②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③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⑤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⑥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⑦其它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贵州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联系人: 陈工
电话:13985558465 环评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8685127597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贵州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贵州省化工研究院,贵阳市晒田坝路1号。 (4)问卷调查。 十、保留时间:10天
贵州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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