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外坝河二级水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1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保山市龙陵县勐外坝河二级水电站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3)建设单位:龙陵县勐外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勐外坝村,龙川江左岸一级支流勐外坝河下游一级电站厂房尾水处(寨山脚下) (5)工程规模:装机容量为3600 kW,保证出力483 kW,多年平均发电量1647.30万kW·h ,年利用小时数4576h (6)工程等级:Ⅴ等,小(2)型工程 (7)工程总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2694.49万元,单位千瓦概算投资7485元/kW (8)建设工期:12个月(1年),从第一年12月开始至第二年11月结束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生态环境 (1)拟建电站占地从整个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看,影响极小。其中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可对其进行合适的恢复措施,因此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 (2)工程建设虽然会造成某些植物物种数量上的减少,但不会对该地区的物种多样性及其分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也不会导致任何植物物种的灭绝。 (3)电站建成后,对陆生脊椎动物基本不造成影响;工程区域内7种保护动物均为常见和广布种类,电站建设对其种群数量和分布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很小的,是可以接受的。 (4)勐外坝河一级水电站评价区分布的鱼类在勐外坝河下游、龙川江及其它支流均有分布,并无国家和云南省保护鱼类和特有鱼类,也没有洄游性鱼类,勐外坝河一级电站的修建对该地区的鱼类资源造成的影响并不显著。但仍需注意大坝阻隔和蓄水,河道减水对鱼类的影响问题。 2.2水环境 (1)勐外坝河取水坝初期蓄水影响分析 勐外坝河二级水电站采用低坝引水式开发,存在一定时间初期蓄水,对取水坝下游河道水生生态系统产生一定影响。本报告要求初期蓄水期间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泵水、冲沙闸及堰顶等方式不间断下放不得小于0.11m3/s的生态流量,保证生态用水需求,避免下游出现断流。 (2)对水资源利用的影响。 勐外坝二级电站引水会导致本区取水口和厂区尾水口间1.98 km的河段水流量减少,由于减水河段不存在人畜饮用、农田灌溉和工业企业用水等需求,并且没有珍稀保护鱼类,因此只要保证该河段下游0.11m3/s的生态用水后对该段河流生态环境影响不大;电站运营不消耗水资源,1.98km后电站尾水回流到主河道,勐外坝河水资源基本维持不变,因此不会影响下游用水户用水。 2.3空气环境和声环境 (1)空气环境 施工区域附近无村落和集中居民点,施工废气和粉尘主要对施工作业人员产生不利影响;项目运营期几乎不产生废气,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 施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厂界噪声标准,且由于附近无居民点,加之声源值较小,无不利声环境影响;水电站投入运行后,厂区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无村庄,且汽车来往很少,对项目区域声环境的影响甚微。 2.4固体废物 施工弃渣进入弃渣场集中堆放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的较大影响;施工期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将无回收价值的其他生活垃圾送至附近弃渣场填埋;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将无回收价值的其他生活垃圾堆存于厂房附近的低凹处(距离河道直线距离200m),沤肥后用于绿化或填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2.5社会环境 (1)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和补偿费用,工程建设对当地失地农民的负面影响很小。 (2)拟建电站在施工过程中将给当地群众带来很多不便,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但电站建成后,将为龙陵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电力支持,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同时,电站建设也将带动当地的产业发展、资源开发,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将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3)加强管理,采取防治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疫情的发生。 (4)不存在对矿产资源压覆盖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但若施工过程中发现矿产压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3减缓措施 (1)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对勐外坝河进行保护;在工程设计时应将生态流量下放纳入考虑,包括下放流量及下放设备,生态流量下放措施应可靠并可行。 (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应尽量减少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加强各梯级水电站库区上游的植被保护工作,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对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景东翅子树应给予特别关注,研究可行的保护措施;禁止捕杀、驱赶野生动物;尽量减少人为活动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3)水土保持:充分重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制定合理有效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新的水土流失区域的产生;通过整地、种植的方法,尽快恢复该区内的植被状况。料场区和弃渣场区通过清理渣料后,进行覆土、复耕,种植植物,并进行边坡的维护。 (4)人群健康保护措施:综合预防、加强监控、及时救治等措施。切实把人群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 4总体评价结论 拟建勐外坝河二级电站属于清洁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工程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建设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人民生活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的不利影响,环评中均提出了管理、防治措施。污染排放均做到达标排放,生态用水采用专用的泄水管道泄放,施工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三废”及噪声均制定了防治措施,新增水土流失进行了专门的水保方案制定,工程占地对群众进行经济补偿等。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将项目建设和运行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勐外坝河二级水电站的建设是可行的。 规划实施单位:龙陵县龙川江乡勐外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规划环评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如在环保方面对项目有意见及建议 可致电:0871-4151956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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