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12号厂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12号厂房 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南工业区 项目性质:扩建、补办 建设概要:本项目12号厂房为先锋电镀工业园内的扩建厂房,先锋电镀工业园总用地面积53081.318m2,本期扩建总建筑面积17612.5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83.15m2,地下建筑面积2829.4m2),主要从事金属电镀、塑胶电镀、电子电镀及涂装等 总投资:2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南工业区铁山路28号 邮编:361000 联系人:郭山本 电话:6380558 电子邮件:guoshanben@pro-tek.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9号1幢1802室 邮编:215011 联系人: 黄工 电话:13400629826 电子邮件:xm-hsy@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收集相关资料与文件,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调查评价区内现有及在建的工业污染源,分析拟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分析其清洁生产水平,提出拟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周边污染源对拟建项目的影响程度,明确项目选址合理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支持态度; 2、公众就项目选址的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众对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2月6日止。 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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