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奥克斯地产有限公司 奥克斯360101120011k、360101120012k地块项目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南昌奥克斯地产有限公司“奥克斯360101120011k、360101120012k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本工程建设单位特发此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奥克斯360101120011k、360101120012k地块项目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9933平方米(合269.8995亩),总建筑面积约486281.66m2。 奥克斯360101120011k、360101120012k地块项目位于南昌经济开发区,总用地面积为179933平方米,其中360101120011k地块92203.2平方米、360101120012k地块87729.8平方米。地块位置北临黄家湖东路和华东交大理工学院,南靠龙潭水渠,东面可视市中心,西面为金嘉名筑小区。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低层住宅、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商业及公共建筑等。建筑占地面积486281.66 m2,绿地面积54873.12 m2。 建设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南昌奥克斯地产有限公司。 二、工程污染及影响分析
1施工期
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固废、施工废水、水土流失。施工期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措施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2运营期
环境空气
(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大型污染源,现有污染物主要为人群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污染物和汽车尾气等,但排放量较小。
(2)项目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3)本项目建成后,汽车尾气是环境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通过类比计算可知,营运期地下停车场产生的NO2和CO污染物经过抽风机通风和大气稀释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
(1)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二级噪声标准限值的要求。
(2)项目各项噪声源在经过处理和距离衰减后也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级标准。
三、产业政策、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属于居住类建设项目,根据国务院第40号令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规定不属于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所在地地势平缓,周边无不良制约因素。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较合理;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平面布置较合理。
四、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只要切实有效地治理好污染源,防止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就地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昌奥克斯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奥克斯盛世经典项目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南昌大桥的侧翼与红谷滩交界处)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791-83721871 评价单位:吉安市科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0705493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表达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至本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4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上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南昌奥克斯地产有限公司 2012-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