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肺宁颗粒、国家新药肺宁胶囊系列产品项目
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肺宁颗粒、国家新药肺宁胶囊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肺宁颗粒、国家新药肺宁胶囊系列产品项目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四平市开发区路3288号;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肺宁颗粒20万大箱,肺宁胶囊10万大箱。
项目总投资:8260.89万元;
评价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1、大气环境: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浓度较小,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设施处理后对外界环境基本无影响。新增两台10t/h锅炉,排放的烟气经冲激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烟尘和SO2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现有气浮基础上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增加厌氧+接触氧化法,满足GB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再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条子河。
3、声环境: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鼓、引风机,设备运转噪声以及各种泵类、空压机等产生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处理后,能够保证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Ⅲ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该项目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均为一般废物,其中,生活垃圾可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药渣可出卖,锅炉炉渣可用于铺路。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属于鼓励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基本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中成药生产,选址于四平市经济开发区的医药园区,符合开发区的入园条件和规划。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对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本项目地处环境非敏感区。 本项目的生产技术成熟、可靠、合理,为国内领先水平。对生产全过程实施污染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利用, 从所了解的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技术方面看,基本符合化工行业的清洁生产原则。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四平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行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产生的环境影响经有效治理后可以接受,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因此,本环评认为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即2009年9月3日~9月13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4347268
环评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4-5083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