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麓谷·和馨园二期安置保障住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麓谷·和馨园二期安置保障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麓谷·和馨园二期安置保障住房建设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高宁路以西,长川路以南,虹桥路以东,长三路以北地块。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1396.03 m2,总建筑面积131984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0411.30 m2,公建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社区用房、地下室、商业配套等)9525.72 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物料输送、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均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汽车尾气、废水、噪声及废土废石等。此外,项目施工将破坏部分植被,同时导致施工场地内水土流失加剧,工程建构筑物占用土地也将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但这些污染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的污染包括: 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居民住宅厨房烹饪炒菜时产生油烟废气,经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的排烟管道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内住宅楼停车库设通风机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车库内排气经竖井引至楼顶排放,且排放口的位置远离居民住宅、商业门面等人口密集区。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最高日废水排放总量约为604.2 m3/d,生活污水经项目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岳麓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用高效低噪及振动小的设备,振动设备基础均设置橡胶或弹簧减振器,配备电机设隔音罩。通风机等振动设备与管道连接处设软接头、减振支、吊架,水泵基础加减振垫。且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中水泵、风机等设备安装于室内或地下,对地面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居民的生活垃圾,项目总产生量为5 t/d,生活垃圾袋装化,并设垃圾收集点,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政策和长沙市城市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可行,总平面布置也基本合理。项目建成后绿地率达43.3%,符合长沙市生态城市建设要求。项目建设有利于周边地区的建设和协调发展,符合拟建地公众的要求,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可行,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公众如需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向环评单位索取;公众如需反馈相关意见,请依本公告公布的联系方式向环评单位反映。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397146 E-mail:0731-256215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