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咸阳市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办公室委托,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陕西咸阳化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该报告书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陕西咸阳化工产业园位于礼泉县西张堡镇和烽火镇之间,规划范围东西长6km、南北长3.5km,规划面积为21km2。产业园定位为以原油加工和煤炭加工为核心,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系列产业为主体的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率高、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级石化、煤化工基地。
目前在西安、咸阳市核心区域内,已建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咸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咸阳化工工业有限公司四家大型石化企业,但由于城市的扩展,这四家企业均被城市建设区包围,周围敏感目标众多,企业发展与城市发展建设均受到制约,根据西咸新区发展规划,上述四家企业已被列为外迁重点项目,将搬迁至陕西咸阳化工产业园内。
规划园区总体目标:产业园区规划时段为2012~2020年。园区建设分为园区配套、工业装置及储罐区、铁路装卸区及园区管理区四大功能区。
产业园规划建设两座1000万吨/年炼油厂、80万吨/年对二甲苯项目、18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68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60万吨/年乙烯裂解项目,利用炼油厂、乙烯裂解和DMTO生产的乙烯和丙烯,新建精细化工和烯烃聚合装置,包括环氧乙烷/乙二醇、乙醇胺、丁辛醇、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等;另外,统一规划园区的氢气系统(新建15万标立/时的煤制氢装置)、公用工程、油品及化工原料的存储运输系统,包括园区统一规划的商品油库和动力站系统等。
产业园建成后,可加工原油2000万吨/年,煤制甲醇和煤制氢消耗原料煤390万吨/年,可生产汽油、煤油、柴油等运输原料,对二甲苯、苯等芳烃产品,PX产品进而可作为发展聚酯业的化工原料,另外,可生产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环氧乙烷、丙烯酸、正丁醇等化工产品。
园区规划将吸引企业建设投资约890亿元,项目建成实施后,项目建设可增加工业产值2200亿元,为财政提供税收315亿元,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规划污染防治
产业园区大气污染主要为: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的特征污染物,如烃类、H2S、CH3OH、CO以及锅炉排放烟尘等;水污染主要为:石油化工、石油煤制甲醇、烯烃及下游产品加工行业产生的含硫废水、含甲醇废水、灰水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石油加工产生的碱渣、加氢裂化废催化剂、加氢裂化废保护剂、废加氢催化剂、废吸附剂等,煤气化产生的气化渣、燃煤灰渣、脱硫渣以及甲醇、MTO及下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和废油等。
产业园入园企业将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清洁燃料,大气污染源实施烟气脱硫脱硝、达标排放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园区推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废污水执行企业预处理和园区综合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废污水实施达标排放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各企业主要装置污染区按照污染性质和程度实施地表硬化和防渗,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各企业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陕西咸阳化工产业园规划定位、规划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在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的前提下,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均能满足规划需求;在落实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满足规划污染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可以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在加强规划方案优化、与相关规划协调、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规划方案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示期内,
[url=mailto:%E5%85%AC%E4%BC%97%E5%8F%AF%E9%80%9A%E8%BF%87%E9%82%AE%E7%AE%B1281106927@qq.com]公众可通过邮箱396149820@qq.com[/url]或前往规划单位、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如需更为详尽的信息,可通过如下联系方式获取。
建设单位:乔亚仁(咸阳市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办公室)、电话:029-33210073
环评单位:胥鹏海(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29-85429177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内容如下:①对本规划的了解情况;②规划园区目前的环境状况如何;③目前当地的环境问题和规划的主要制约因素有哪些;④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有哪些;⑤规划园区发展的资源环境限制因素有哪些;⑥若占用您的耕地和房屋,您的态度;⑦为实现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对园区规划方案有什么调整建议和要求;⑧你对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采取致函、致电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个人联系方式,报告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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