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木兰镇117安置区1号道路建设工程”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木兰镇城市规划范围内,根据项目工程可研报告,设计道路全长967m。117安置区1号路位于新都区木兰镇,起点起于成金青快速路,终点止于木锦新城南侧边界,道路为城市次干路Ⅱ级,设计车速40km/h,红线宽度为30m,为双向4车道。全线不设收费站等,配套建设沿线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投资[2012]207号文下达了《关于新都区木兰镇117安置区1号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以“选字第新规市政选址[2012]第35号”文为本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认为本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意本项目的选址。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的特性、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特征,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1、通过项目周边的声环境、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现状环境质量; 2、通过工程分析和对同类项目的类比调查,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治理对策或减缓措施; 3、通过科学的方法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得出本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联系方式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