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木兰镇117安置区2号道路建设工程”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木兰镇城市规划范围内,根据项目工程可研报告,设计道路全长321m。117安置区2号路位于新都区木兰镇,起点起于1号路K0+603.57处,终点止于木锦新城西南侧边界接既有道路,道路为城市主干路Ⅱ级,设计车速50km/h,红线宽度为50m,为双向6车道。全线不设收费站等,配套建设沿线管线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都发改投资[2012]203号文下达了《关于新都区木兰镇117安置区2号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以“选字第新规市政选址[2012]第36号”文为本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认为本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意本项目的选址。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已委托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扬尘会对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就本工程特点而言,施工噪声干扰最为严重的时期为路基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载重汽车和压路机等。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使用低噪设备,不在夜间进行施工,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有限。 施工扬尘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挖方填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站施工车辆运行中的临时起尘及未铺装路面起尘、筑路机械不断运行起尘等。可采用洒水及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来降低扬尘污染。 另外,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取土、弃土等活动将破坏原地貌,增加水土流失。总的来说,施工期仅征地拆迁等工程活动对环境造成永久性影响,其余均为暂时性影响。只要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适当的防尘、降噪措施,可以将影响减少到最小。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沿线主要是居民小区,营运期主要对其产生噪声及汽车尾气影响,营运期交通噪声会使部分较近居民点声环境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另外,有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可能造成风险事故。 3、项目的有利影响 本工程对完善新都区路网格局,促进木兰镇发展有积极作用,项目建设有利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联系方式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