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万昌污水处理工程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 受永吉县万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承担了永吉县万昌污水处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吉县万昌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根据万昌镇供水排水现状和规划,确定万昌污水处理处理工程规模为:近期2015年: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000m3/d;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00m3/d。同时配套铺设相应的污水排水管道,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本次评价为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2000m3/d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2.1km污水进厂管线(吉林省养老服务中心至拟建污水厂)和17km 尾水排放管线。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永吉县万昌镇西侧0.5km,西侧隔农田为张家屯、北侧隔农田为韩家村、东侧隔农田为朱家村,南侧隔冲压件厂紧邻长吉南线。项目位于石头口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拟建厂址周边3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可以通过采取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设立临时建筑材料仓库。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来减轻对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臭气,主要成份为氨、硫化氢等气体,对臭气的防治可采用工程除臭和加强管理,并在厂区内外进行植树绿化隔臭,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污水厂厂界处H2S、NH3浓度完全可以满足二级厂界标准要求。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后臭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排水量较小,排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并且当施工活动结束后,污染源及其影响即随之消失;运行期由于拟建污水厂处理规模较小,仅为2000t,且出水水质要求严格,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类标准,污水厂达标后的出水排至鳌龙河,不会改变该河段水体功能类别,其影响较为有限。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厂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建污水处理厂建设产生建筑垃圾约30吨,用于厂址低洼地平整。生活垃圾设置专门收集箱,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站。本项目运行期污泥经脱水后与栅渣、沉砂外运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有移动式吊车、挖土机、搅拌机及卡车等,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声压范围在70—95dB(A)之间。上述施工机械拟采取以下减噪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缩小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范围; ②经常维修施工机械设备,并建立定期的噪声检测制度;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尽量安排在昼间。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锅炉鼓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其声压级在75—105dB(A)之间,产噪设备经采取选购低噪音设备、降噪、减振、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6、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控制占地面积;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施工期间的弃土可用于管线的回填;施工作业结束后,恢复地貌原状。 三、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范围 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建设项目周围的居民、村屯、企业等环境敏感目标,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2、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环保要求;3、对环保审批的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意见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永吉县万昌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吉林市永吉县万昌镇 联 系 人:曹伟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单位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盛北大街 联 系 人:田卫 联系人电话:0431–85542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