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吉辉矿业有限公司 日处理2.5万吨钼矿石扩产扩能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舒兰吉辉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2.5万吨钼矿石扩产扩能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日处理矿石25000t/d,年处理矿石825万t/a。 建设地点:舒兰市青松乡福安堡屯和开原乡存粮堡屯交界处。 建设内容及投资:工程包括采矿工业区、选矿工业区、尾矿库和排土场、生活区、道路等建设内容。预计新征占地总面积1032.446hm2,其中:露天采场131.7hm2,排土场454.61hm2,尾矿库442.75hm2,选厂3.036hm2,运输道路(含管线)0.35hm2。选矿工业区主要为选矿厂,包括皮带运输、碎矿、磨矿等车间及附属设施,选矿能力25000t/d。本项目还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为35721.52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及选矿废水经尾矿库澄清后回用。 废气: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锅炉烟气采用干湿两级脱硫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噪声:对于主要噪声源的部位采取厂房隔声或采取单独设独立间,同时在生产设备安装时作基础减振处理。 固体废物: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等,统一堆放于排土场。 生态:采矿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可采取工程措施及生物治理措施进行治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当地报纸和政府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舒兰吉辉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舒兰开原镇福安堡 联系人: 闫志伟 联系电话:155****8989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5024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冷雄飞 电 话:8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