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所已承接四川航利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市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彭州市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项目 建设地点:彭州市金彭东路88号 建设内容:新建商住小区及其配套设施,规划净用地面积14200.07m2,总建筑面积122560.595m2,修建一围合性的裙楼,裙楼上分2个塔楼。两栋均为25F的商住楼,其中商住楼1-4F裙楼为商业,5-25F为住宅,设地下室四层。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航利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5982801754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李燕红 联系电话:028-87057760 电子邮件:moon8402@163.com 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4、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建设项目是否了解?(2)您对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3)您认为项目建设期产生的主要影响是什么?(4)您是否担心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和废气对周围的影响?(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6)您认为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影响程度。(7)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8)其它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发表个人意见。[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