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吉安小商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吉安市吉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江西省吉州区 联系人姓名:范先生 联系人电话:13807968435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吉安市科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大桥西路23号 联系人姓名:张女士 联系人电话:0796-8218992 三、审批单位 吉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96-12369 四、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吉安小商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吉安市吉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吉安市中心城区吉福路3公里处北侧,地理坐标为北纬27°06′58.59″,东经114°56′59.51″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 主要兴建主要兴建百货精品区,综合市场区,专业市场区,仓储物流服务中心,商务配套服务中心(集商贸、展示、办公、休闲、餐饮、娱乐、文化、生活等配套服务于一体 (6)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0.7亿元人民币 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1)废气治理:停车场设置通风系统,非甲烷总烃、NO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垃圾收集站远离商铺,周围设绿化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废水治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外排污水满足吉安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治理:泵房、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于地下,距商铺30m以上;风机出口加装消声设备;地上设备用房安装吸声材料。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经城市垃圾转运站最终送垃圾卫生填埋场。 评价中对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需进一步改进的建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通过采取污染治理和控制措施,可以有效缓解产生的环境问题,在污水、噪声处理等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2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发布单位:吉安市吉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