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在贵阳市龙洞堡建设贵阳市龙洞堡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贵阳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龙洞堡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 项目概况: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5万m3/d,配套集污、截污沟、截污干管约13km,及处理后的尾水排放管、隧洞约1.7km。污水处理厂一期主要服务范围为栗木山、罗吏、笋子林、汤巴关、明涧、老街、党校等7个排水分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贵阳市东部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贵阳市南明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西南交通大学(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2号)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联系人:尤工 电话:13541261164 电邮:lfzyc01@gmail.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主要工作程序如下: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制定环评总体方案→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告书简本公示→报告书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查。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5)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及时关注今后公布的详细内容。 (七)公示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