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永安市大湖镇金银湖工业园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8-357230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小金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本工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分析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与区域规划相比较,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选址合理性;核实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排污总量的平衡途径;论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保安全措施在技术上、经济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出防治和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本次评价的工作重点是:工程分析、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价。
评价工作将贯彻六项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区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技术、设备、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项目建设不根本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通过工程分析及水平衡,核实生产工艺中各排污点的位置,核算各排放点的“三废”产生量,核实污染物的“三本帐”;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有效的环境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八、报告简本索取
需要查阅报告简本的公众,可向评价单位联系人发送索取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