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工业园区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对泰和县工业园区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泰和县工业园区位于泰和县城的北部,105国道的西侧。目前,泰和大道、井冈山大道和105国道均已进入本规划区,已建成通车的泉南高速公路在本区西北侧经过。泰和县工业园区二期规划区东起京九铁路,南至井冈山大道,西至105国道,北至泰垦路,总规划面积为538.53公顷;泰垦路北区概念性规划东起京九铁路,南至泰垦路,西至105国道,北至泉南高速公路,总规划面积为896.56公顷;两片用地总面积为1435.09公顷。 规划按“依山就势、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尊重自然地形现状并加以充分利用,使之成为泰和工业园区最具特色的区域,建成具有生态环保型、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园区二期。 规划根据泰和县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建材、食品、医药化工、电子机械、纺织服装和金属加工等支柱产业,结合泰和工业园区已有的企业布局,同时考虑工业园区的未来发展方向,布置为五个工业组团:即综合产业、金属加工、电子机械、医药化工和新能源制造等五大产业组团;布置了二个居住组团:即泰和大道东、西居住组团;一个物流组团:即高速公路出入口仓储物流区。 整个规划区为“一轴二翼”的空间规划结构: “一轴”即规划区南北主轴——泰和大道; “二翼”即泰和大道东、西两翼的发展空间。 规划用地布局为:“一心二轴八组团”: “一心”即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轴”即泰和大道发展轴和中心大道发展轴; “八组团”即五个工业组团、二个居住组团和一个物流组团。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刘水仁 联系电话: 0796-5370555 联系地址:泰和县工业园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李 武 联系电话: 0795-3565696 联系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对规划进行分析→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评价指标→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规划区域的环境现状和主要环境问题,对规划区进行回顾性评价,通过规划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估算污染源产生量,分析预测规划实施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估算区域环境容量,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并提出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与监测管理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1)你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基地建设信息 (2)你对基地建设的了解程度 (3)你对现在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 (4)该基地建设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效应是 (5)该基地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 (6)你认为该基地的选址是否可行 (7)该基地建设你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8)你是否了解基地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9)如果你家农用地被征用或你家被拆迁,对征地/拆迁政策是否满意 (10该基地建设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11)对该项目建设你所持的态度 (12)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还将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拟建项目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