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城花园商住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城花园商住小区 建设单位:和平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和平县县城和平法院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七栋18层及两栋28层住宅,总用地面积17397.20㎡,总建筑面积110584.7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3689.51㎡;商业及配套建筑面积3516.36㎡,地上建筑面积91315.55㎡,地下建筑面积19269.16㎡,计容建筑面积37205.87㎡,不计容建筑面积23378.84㎡(其中地下(半地下)室不计容面积19269.16㎡,架空层面积3039.70㎡,骑楼面积1069.98㎡),容积率为5.013,首层建筑占地面积6556.06㎡,建筑密度37.68%,绿地率30.07%,室内停车位448辆,总户数692套,最大层数28层。总投资约为1.7亿元,预计工期为1.5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建筑固废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来自住户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点臭气。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住户及商铺的生活污水。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公共活动场所噪声、服务设施噪声等。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固废主要为住户及商铺的一般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源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机场涌。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住户厨房油烟通过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引至地面排放;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S≤0.035%)作为燃料,尾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商铺禁止利用音响或其他高噪声方式进行促销活动;其他公用设备(配电房、发电机等)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处理;同时在项目周围设绿化带。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及住户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对于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完善区域市政配套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施工期内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等均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在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理,文明施工的基础上,可使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后,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次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平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和平县人民法院东侧 联系人:赵生 电话:18038507138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电话:13257625353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201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