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2013年雨水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网上公示 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九台市2013年雨水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九台市2013年雨水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九台市城区、空港新城 2、环境影响分析 ⑴施工期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影响的因素主要是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建设中的扬尘。应注意车辆保养,减少汽车尾气产生;通过洒水,禁止大风天气施工,车辆运输过程使用帆布遮盖,避免物料沿途遗洒等措施减少运输二次扬尘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施工期噪声主要是由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建设期噪声具有较强的时间性,随着施工中各项工程的逐步完成,噪声也将逐渐减少,并最终消失。加之施工期的噪声治理措施,如设置隔声屏障、减少大量高噪声设备集中使用、夜间不使用高噪声设备等,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⑵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运营期管网均埋于地下,无相应供水泵站,其日常维护由新增的3名人员负责,因此本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为新增3名职工的生活污水。该部分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九台市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排放标准后排入小南河,最终排入饮马河。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⑶事故风险分析 排水管网在非正常状态时(即事故状态),可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非正常运行状态主要指可能发生的管道破损,断裂爆管,管道堵塞,雨污水淤积等。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自然因素,即地震、气候变化等;二是人为因素,即选材、施工、检修、操作等等。 本设计中给水管材采用混凝土管材,接口采用承插接口,施工过程中一定做好管道接口施工,以防接口断裂致使管道漏水、渗水。在管道施工中,要求严格按管道安装规范进行,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一套完整的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把事故产生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在评价区域内共布设6个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SO2、NO2、TSP、PM10各监测点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表水:评价区域共布设5个监测点对地表水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除BOD5在1#、2#、3#、5#略有超标,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地下水:评价区域共布设3个监测点对地下水进行监测,从监测结果看出,评价区域内地下水总大肠菌群在2#、3#有所超标外其余点位均达表,说明评价区内地下水质量较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总大肠菌群超标是由于2#、3#点位于农村地区,养殖业较多,由于常年粪便堆积,会对当地地下水有所影响。 噪声:由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生态:根据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该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良好。 4、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⑴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为鼓励类 “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中的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⑵环境影响的可接受性 本项目拟通过各项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或严于标准排放。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大,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拟通过各项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达标或严于标准排放。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及环境风险影响不大,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8、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⑴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政府职员等。 ⑵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⑦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10、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31-81989955 联 系 人:王工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6785908 联 系 人:任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