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荣新﹒世纪锦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投资40000万元建设的荣新﹒世纪锦城项目,位于广安市邻水县北部新区210国道西侧(人民路北段北新佳苑北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总用地面积63463平方米,由3栋26F、2栋28F、3栋29F、2栋32F一类高层、沿路1至3层裙楼商业用房、农贸市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组成,总建筑面积297717.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3840.3平方米,地上商业建筑面积39407.9平方米,农贸市场建筑面积8564.1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965平方米;地下车库、架空车库及设备用房43940.3平方米。绿地率35.6%,容积率4.0,建筑密度34.96%。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停车位1546个(地上车位156个、地下车位1390个),住房2127套,解决6806人入住问题。 本工程在建设期间及建成后营运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气、污水、固废、噪声等污染。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了解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公众的工作、生活及学习造成的影响,现将本工程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请你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你的看法和建议,以便业主改善建设方案,加强管理,保护环境。 谢谢你的参与!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13990080750)。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982632738)。 四、监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建管股;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82668813)。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内容 该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准备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汇总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 该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和公众参与调查,结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排污环节,提出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使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电话、信函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监管单位提出你的意见。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