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经常维修施工机械设备,并建立定期的噪声检测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大量的建筑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长春市建筑垃圾场,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避免随意抛弃。
施工期虽然可能带来某些环境影响因素,但这些因素不可能长期存在,随着工程的竣工,绝大部分影响因素将消失或缓解。
三、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为本项目的污染防治对象。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1549t/a,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氨氮满足CJ3082-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 等级标准。污水进入下水管网后汇入长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伊通河。对地表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拟建项目供热由区域锅炉房统一供给,不新建锅炉房,小区居民厨房做饭采用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后产生CO2和水蒸气;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楼内统一排烟道排至顶楼,再经高出楼顶的排气装置排入大气;汽车产生的尾气产生量较小,室内停车位产生的尾气由换气窗排入大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小区二次供水泵、换热站设备,通过类比噪声源声级范围为75-85dB(A),经消声隔音措施处理、墙壁隔音和距离衰减对小区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轻微。
(4)固废物
本项目计划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每天由小区环卫工人统一清运至附近设置的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和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问题主要有: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主要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什么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以下提供的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宏佳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邮编:长春市西安大路1038号吉林青年创业园20层05A号 130000
联 系 人:张文丽
电 话:13804358853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通讯地址/邮编: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130012
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431-85946366Email:3065303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