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服务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更好地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豁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
一、列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可以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列入《豁免名录》的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我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列入《豁免名录》,但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不予以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
四、本《豁免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 序号
| 行业
| 项目类别
| 备注
| 1
| 涉农工程
| 农户自用水井、饮水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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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塘堰、水渠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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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农户出行道路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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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农户住宅建设
| 在自有宅基地建设
| 5
| 农户自有地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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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农户沼气池、化粪池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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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不含实验室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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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城市基础设施
| 道路养护工程、单纯的路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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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排水箱涵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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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城市街道立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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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路灯、护栏、户外广告牌的安装与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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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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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夜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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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监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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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公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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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人行天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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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人行地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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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无障碍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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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公交车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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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房屋拆除、维修、装修、抗震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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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利用现有房屋、不涉及土建施工的)
| 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
| 不含影剧院
| 22
| 教育培训、科研、设计、软件开发应用
| 不含实验室
| 23
| 网络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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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中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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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家庭式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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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校舍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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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零售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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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公共绿地增设健身设施工程
| 无强噪声设备的
| 29
| 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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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手工工艺品作坊、定制皮鞋店
| 不产生废气、噪声的
| 31
| 小面店、面包糕点店、不做小炒等不产生油烟污染的小吃饮食服务店
| 有集中烟道,无强噪声设备,所排污水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扰民
| 32
| 理发店、擦鞋店,棉絮加工店
| 33
| 仅有住宿功能的旅店
| 34
| 运动场地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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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应急与保护
| 应急抢险状态下的滑坡治理、危岩整治、救灾防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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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空气、水质、噪声、辐射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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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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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 标志牌的设立和打桩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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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核与辐射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满足GB18871-2002规定的豁免准则要求的核技术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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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110KV以下输变电项目
| 仅豁免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评价
| 41
| 等效功率100W以下广播通信导航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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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频率小于500Hz或者功率小于5000W的工业、医疗、科研用电磁辐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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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渝环[2010]341号)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94883-1-1.html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闽环发[2012]17号)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94890-1-1.html
《南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南环字〔2009〕148号)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9489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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