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nyu2008 于 2012-12-15 21:38 编辑
天宝寨煤业有限公司天宝寨煤矿整合工程(150kt/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四川省天宝寨煤矿为调整矿权设置的主体矿井,新的天宝寨矿井包括:原储量核实申请的天宝寨矿权范围及高山坪——后坝勘查区部分增加的部分区域。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川采矿区审字[2011]0048号)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准。调整后矿区面积4.9298km3,开采标高+500—0m,可开采煤层:正连、龙骨石炭、鸡毛炭、灰包炭、双连,共有16个拐点圈定。 本井田储量丰富可靠。全井田有可采煤层5层,平均可采总厚度2.18m。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7646kt,设计可采储量5435.2kt。设计生产能力年产原煤15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27.9a。 开采项目建设工期25.5个月,实施后矿井生产能力煤矿15万t/a。工程总投资2897.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5.5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地表移动变形不会改变井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类型,发生裂缝和滑坡的可能性较小;天宝寨煤矿开采后,采矿对地表建(构)筑物损坏等级为I~Ⅱ,为轻微损坏~轻度损坏,结构处理为简单维修~小修;矿山开采对井田范围内的公路。 矿区内的地表水不会发生漏失,矿区内无大的地表水体,矿区西部边界为小安溪河,出露地层为须家河组,距开采煤层深度距离在150m以上,且与开采煤层之间还有须家河组第六段隔水层相隔,矿井开采不会造成刘家沟水体的漏失。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矿山开采不会影响后坝水库,不会导致水库水的漏失。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行政办公区、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绿化,使这些区域能够融入到周围的整体景观中;按照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煤矿开采;调整后划定矿区范围不包括铁路压覆范围。 矸石尽量回填至采空区,出井矸石全部作为砖厂原料;回采工作面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辅以局部充填。回采过程中做到及时支护,及时回柱放顶,及时充填。采用微差爆破,减少爆破震动对地质结构的影响。地表裂缝、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采用粘土、水泥等进行封堵,裂缝区、滑坡区进行绿化、补植林木,减少地表变形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煤矿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矸石堆场下方建挡渣墙,四周修建截排水沟。井田内地表受采动影响产生裂缝、滑坡、塌方的破坏现象,根据裂缝宽度大小,对较小裂缝经林地平整恢复原状,对裂缝采取充填、平整的顺序,使林地恢复原状,以减小雨水侵蚀,减轻水土流失。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场地利用旱厕,厕所粪便集中收集后用作附近农田的农肥,不外排; +330m主井工业场地优先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澡堂废水一起采用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和矸石堆场的防尘洒水用水,剩余废水经场地沟排放。环评建议在施工过程中优先建设生活污废水处理池,尽早将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矿井水及生活污水。拟在主井工业场地新建11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好氧”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和厌氧生化处理工艺;+330m主井工业场地新建一座矿井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中连和正连煤层矿井水,设计处理能力为90m3/h,采用絮凝沉淀处理。 +330m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与煤矿井下排出的矿井水一道经刘家沟排入矿区西侧的御临河。矿井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矿井含水层为须家河组第六段、第四段、第二段煤系风化裂隙含水层,相对隔水层为须家河组第五段、第三段、第一段。 矿山开采对T3xj6、T3xj4砂岩裂隙水疏降作用不明显,对T3xj6、T3xj4裂隙含水层影响较小。但是因煤矿开采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必须做好井下排水工作,预防突水事故的发生。 根据地表水漏失高度分析,煤层开采后不会导致出露于须家河组第六段的地表水漏失。由于水量预测的不确定性,天宝寨煤矿必须预留环保资金,当采煤影响到居民饮用水源时,由煤矿出资在红层砂泥岩地层(属风化带孔隙裂隙水)打深井,根据区域水文地质图,井深一般在30m以下。 总体上来说,拟建项目对井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格局、林业、动植物、农业的影响均不大。 (4)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粉尘。粉尘的影响主要在工业场地以及临时矸石转运场附近,通过洒水抑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 生产期间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风机、空压机、电锯、载重汽矿车和装载机等。其产生噪声的各种机器设备均位于厂房或井下硐室内,工程在设计和选型中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设减振垫以消除噪声污染。各噪声源在采取环保措施后昼间场界能够满足标准。 (6)固体废物 矿井生产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煤泥、污泥以及生产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的矸石外运用于制砖,锅炉年燃煤量为300t,项目炉渣、除尘器回收粉尘均可用于砖厂用于制砖。矿井涌水处理产生的煤岩粉送砖厂制砖。锅炉灰渣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扬尘影响,由于临时堆场处在山谷位置,风速小,且设置有顶棚,所以扬尘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矿井营运期生活垃圾在工业场地设垃圾收集站,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3、征求公众意见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煤矿多年开采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犍为县政府网上公示和煤矿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4、公众意见反馈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个人意见。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单位地址:重庆沙坪坝区正街174号
联系人:丁廉峰
电话及传真电话:13890663691 (2)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天宝寨煤业有限公司天宝寨煤矿 联系人:杨矿长 电话:13518390283 邮编:644400 5、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天宝寨煤业有限公司天宝寨煤矿 2012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