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振兴煤矿15万t/a整合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在让公众了解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或意见,并落实到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要求,现将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镇雄县振兴煤矿15万t/a整合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镇雄县泼机镇 建设性质:扩建 资源整合类型:相邻重组型矿井 建设规模:资源整合后矿区面积为1.17平方公里,整合后由开采规模3万t/a扩建为15万t/a,服务年限为18.5年,总投资为3592.91万元。 二、井田开拓概况 振兴煤矿资源整合利用原振兴煤矿主平硐、回风井作为整合后主平硐、回风井;在主平硐旁新建副平硐,担负矿井矸石、材料、设备运输及进风的任务;整合利用原振兴煤矿工业场地、办公生活配套区。采用平硐开拓,整合后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采煤工艺为普通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用双滚筒采煤机落煤,刮板运输机运输。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 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达到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回用用生产,剩余废水达标排放,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管理,真正做到矿区废水总排放口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则对泼机河及其支流水环境质量影响轻微。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 该煤矿投产后,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潜在污染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及项目开采活动对地下水补、迳、排的影响。 项目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煤矿开采后期将有可能导致地下水迳、排发生改变,浅层地下水含水层有可能疏干。闭矿后,地下水的补、迳、排将逐渐恢复。 2、生态影响分析 振兴煤矿C5b煤层平均采厚2.24m、C6a煤层平均采厚1.97m,根据预测,振兴煤矿开采C5煤层最大下沉约1.68m,最大水平移动0.5m,最大倾斜34.5mm/m,最大曲率在1.28(10-3/m),最大水平变形在15.7mm/m间。煤矿矿井地表最终变形整体上不明显,但开采时产生地表变形的可能性较大,分布于开采矿坑边界部位。矿层开采后,其上覆岩层将首先发生移动与破坏,而后再传递至地表。采空区地表将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地段可能产生沉陷,并伴随产生或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工业场地内采用太阳能和电供热,为清洁能源,对环境影响较小。 储煤系统为轻钢结构封闭储煤场,采取洒水降尘,厂周绿化等措施后,可有效抑制扬尘产生,有效减少储煤场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装卸、转载等环节均设置于储煤场内,并采取喷雾抑尘设施,扬尘可达标排放。环评对地面储煤场进行预测评价,预测结果表明TSP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为0.02mg/m3,对应下风向距离为100m,最大占标率为0.98%,采取措施后储煤场扬尘对环境影响小。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只要采取必要的防尘洒水措施,整合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矿井通风机房、风压机房、机修车间、皮带输送及转载点等,通过对噪声预测分析,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昼间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 项目在后续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降噪设计,对重点噪声源,如:通风机房、坑木房等除采取常规降噪措施外,还应做到少留门窗、加强建筑物四周和场地周边绿化等,另外,对一些非必要的辅助生产设施,如:坑木房、机修车间等,应将其工作制度控制在1班制或2班制之内,避免夜间生产。 采取以上措施后,工业场地噪声源对关心点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振兴煤矿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生活垃圾、井下水处理煤泥及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矿井运营期掘进矸石量为0.75万t/a,振兴煤矿工业场地设矸石转载场,定期转运煤矿矸石至镇雄县陈贝屯煤矸石新砖厂综合利用;井下水处理站煤泥干化后随原煤出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同生活污水处理站沉淀污泥一起运往镇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污染治理措施 | | | | | | | | | | | | | | 沉陷采取填充、覆土、植被恢复;不稳定边坡为原振兴煤矿矸石堆,拟将其清运至砖厂综合利用,清运完毕采取复垦措施 | | | 建设环境监测实验室,购置常规监测设备,建立地表沉陷观测系统 | | | | | | | | | “预沉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500m3/d | | |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食堂餐饮废水及机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处理规模70m3/d | | | | | | | | | |
五、结论 振兴煤矿15万t/a整合工程符合区域和产业政策规划及国家相关政策;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可靠,为清洁生产企业;工业场地布局合理,工程建设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后,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小,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能为环境所接受,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环评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镇雄县振兴煤矿 联系人: 李忠仁 联系电话:15974867538 联系地址:镇雄县泼机镇李官营村委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0871-4602504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宝海路219号金泰上苑(馨逸雅筑)3幢1单元603号。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