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对“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年产75千升葡萄酒酒庄生产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年产75千升葡萄酒酒庄生产项目位于沙县南阳乡大基口村。该项目建有配套种植园,种植园占地面积10亩;厂区总占地面积64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库房、办公楼等。新建一条年产75千升葡萄酒庄酒生产线。 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4日委托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年产75千升葡萄酒酒庄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黄工 电子邮箱:christhxh@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水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周边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24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