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围海养殖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为了充分利用海湾海域资源,改善海洋环境质量,节约、集约用海,提高海域使用效率,发挥海域资源的使用价值,深入挖掘海湾海域潜力,实施海洋农牧化工程,建设发展现代渔业经济区,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海海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文登南海长会口外侧进行围海养殖,用海面积56.1093hm2。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围海养殖等建设工程用海需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威海海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进行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在接受委托后,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并进行环境现场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威海海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围海养殖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威海海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围海养殖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威海海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用海性质:新建项目 (4)项目投资额:本工程建设投资约1619.9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期污水源强估算 ①抛石作业 根据计算,本工程抛石点源的悬浮泥沙平均源强约为3.80kg/s。 ②生活污水 按照现场施工人员30人计,每人每天的生活污水发生量按80L估算,则施工队伍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约2.4t左右。污水中COD、BOD5、氨氮和SS浓度分别按350mg/L、200mg/L、40mg/L和230mg/L计,估算COD、BOD5、氨氮和SS产生量分别为0.84kg/d、0.48kg/d、0.12kg/d和0.54kg/d。本工程施工期为6个月,按180天计算,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2t,COD、BOD5、氨氮和SS产生量分别为0.153t、0.087t、0.018t和0.096t。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处理。 (2)固体废弃物 施工人员按30人计算,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按1kg/d人计,固体废弃物发生量为30kg/d。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5.4t。 2、营运期: (1)养殖废水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围海养殖海参中养殖废水排放的污染物总磷283kg/a、总氮6.6kg/a、COD1845kg/a 、铜14kg/a、锌68kg/a。 (2)养殖作业人员生活污水 按照公司人员配置,本项目管理人员20人计,每人每天的生活污水发生量按80L估算,则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水约1.6t左右。污水中COD、BOD5、氨氮和SS浓度分别按350mg/L、200mg/L、40mg/L和230mg/L计,估算COD、BOD5、氨氮和SS产生量分别为0.56kg/d、0.32kg/d、0.06kg/d和0.36kg/d。增养殖期间年生产周期按300天计算,营运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t,COD、BOD5、氨氮和SS产生量分别为168kg、96kg、18kg和108kg。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处理。 (3)固体废弃物 养殖作业人员及作业船舶人员共计20人,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按1kg/d人计,固体废弃物发生量为20kg/d,增养殖期间年生产周期按300天计算,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6.0t。 三、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威海海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文登市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地址:青岛市高科园仙霞岭路6号 邮编:266061 联系人: 刘 峰 联系电话:0532-88961367 电子邮箱:liuf@fio.org.cn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描述、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事故风险分析、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将分为网上调查和书面调查两种方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对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在环保方面应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我们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此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或者筹建单位(威海海宽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反馈,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