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妖月炎炎 于 2012-12-24 09:24 编辑
花伴里雅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花伴里雅苑建设项目拟建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联合村“三洲朗”星河厂地段,规划用地面积为24187.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044平方米,容积率3.2,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亿元,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00万元。本项目建成后总共13栋,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8431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8613m2。项目功能配套包括商业、餐饮、住宅等,其中普通商铺约80间,餐饮类约20间,不设KTV,日后项目入住居民约706户,预计约2260人。此外项目设地下停车库和地面停车场,停车位总计约609个。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污废水: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等。 (2)废气::施工扬尘、各类燃油动力机械作业产生的燃料废气和尾气等。 (3)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以及开挖基础桩孔的爆破声。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等。 (5)城市生态和景观: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无天然珍稀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有部分植被。该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壤和植被的影响。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污废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等。 (2)废气: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①居民和餐饮厨房废气;②机动车尾气;③柴油发电机废气;④垃圾堆放点臭气。 (3)噪声: 主要噪声源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商业活动人群噪声以及车辆来往噪声等。 (4)固体废物:住宅居民和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等严控废物。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排放。 2、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对场地及堆土及时洒水,设置临时围护,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石方施工,运输车辆进出要清洗等;(2)使用尾气排放合格的运输车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限制施工时间,可降低和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筑垃圾运送到市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5、城市生态和景观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设置临时土方堆放点,每天清理施工场地的土方至临时土方堆放点,覆盖篷布,并且及时运至建筑垃圾受纳点,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内生活污水和餐饮含油废水分别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等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佛山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其中CODCr 从严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佛山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应在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抽排风系统,将汽车尾气收集后通过10个不低于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在地下停车库出入口、排气筒和地面停车场周围加强绿化;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等装置净化、餐饮业厨房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15米以上的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由于备用发电机仅在市电停电时使用,运行时间较少,对项目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3、噪声治理措施:机动车产生噪声采取机动车进出禁鸣喇叭、加强停车场管理等措施;水泵及备用发电机、空调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采取隔音、消音和降音等措施;商业活动噪声方面,则采取加强经营管理,限制商业经营时间、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等措施,确保项目在运营期间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等严控废物则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主要结论 花伴里雅苑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佛山市和南海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同时对带动南海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在施工与营运期间将对附近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因此,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花伴里雅苑建设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在施工竣工后的预售房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的相关规定向购房者明确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表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4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鼎隆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连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联合村“三洲朗”星河厂地段 地址:清远连州市吕仙路18号 邮编:528000 邮编:513400 联系人:程振锋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688917485 电话:0757-89988037 传真:/ 传真:0757-89988073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花伴里雅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3年1月4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连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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