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金光桦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金光桦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金光桦加油站 项目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号1.3.4栋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金光桦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号1.3.4栋。金光桦加油站占地面积1708m2,建筑面积300m2。设置有3台加油机,共计18支加油枪,设有埋地油罐3个,其中1个40m3的柴油罐,1个30m3的汽油罐和1个25 m3的汽油罐;金光桦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75 m3(柴油折半计入总容量),属于二级加油站。2010年06月取得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粤穗安经(甲)字[2010]0012(4),有效期至2013年06月22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二级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已投入使用,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由于该罐密闭型较好,顶部有不小于0.5m的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也不小于0.3m,因此储油罐罐室内气温比较稳定,受大气环境稳定影响较小,可减少油罐小呼吸蒸发损耗,延缓油品变质。本加油站安装一次卸油和二次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排甲烷总烃的排放。经过上述处理措施后,本项目的油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最高点小于4.0mg/m3)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相关规定(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25g/m3)后,不会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进出加油站的汽车流量和汽车的速度远小于公路上的车流量和速度,尾气的排放量相对较少,且该加油站站址空旷,空气流动良好,一般自然排放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水喷淋(加碱液)处理后达标排放,确保林格曼烟色黑度≤1级。本项目中大气污染物均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集其他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浓度可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然后纳入竹料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达标后达标排放至流溪河左灌渠,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加油机、各种泵体工作时产生 噪声以及汽车噪声,其噪声介于60~85dB(A)之间。在选用设备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加油机和泵体,并对泵体进行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除此应加强加油站的汽车鸣笛方式降低项目产生的噪声。项目经上述治理措施和自然距离衰减后,其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东面4类,其他面2类),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少量隔油池浮油和含油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隔油池浮油和含油泥属于HW08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浮油与污泥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理。经上述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项目必须确保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和管理,项目临时固废堆放点应设在地下室西面,单独设置一间,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一般固废贮存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固废临时堆放点均铺设防渗水泥,防止物料和废水下渗,并在周围设置封闭的混凝土护面排水沟和围堰。因此,在正常情况下,采取了以上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固废临时堆存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上述措施处理后,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敏感点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敏感点较近的有北面约100m的大罗村、南面约210m的白云区敬老院和东南方向约540m的大塘新村。项目已建成投产,不需要动土建楼,故不存在施工期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水气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等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较近的北面罗大村、南面白云区敬老院和东南方向大塘新村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项目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经计算,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因此,本项目50m范围内不适宜居住。另外,本项目距离较近敏感点如北面大罗村约100m,距离南面白云区敬老院约210m,距离东南方向大塘新村约540m。项目敏感点均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故本项目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6)清洁生产评价结论
项目使用原料、工艺、设备、管理等方面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建成运营后,还需不断学习、改进,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将清洁生产水平保持在国内先进水平。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只要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并确保日后的正常运行,建设项目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联系电话:020-87047513 传真:020-37211741 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8号(510650)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网站公告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运行将产生的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的看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上述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