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凯旋广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中州路南、凯旋路北、市实验小学西。项目所在地块占地面积约29482.8m2,本次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15863.52m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22041.45m2,SOHO建筑面积19757.26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4787.78m2。容积率4.6,绿地率5.8%,地下停车位1138个。规划布局为:沿中州路一侧为七层大型高端购物中心,凯旋路一侧为主体三层的休闲商务街区,东北角一栋22层高端商务楼。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方挖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措施,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等)及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瀍东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可就地泼洒抑尘。项目废水进行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噪声:目前,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使用的施工机械为混凝土振动棒、移动式空压机和塔吊。 经监测,施工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装修阶段噪声限值标准;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断瓦、废弃混凝土和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等,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均拉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处理。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地下车库拟设置强制排风机,设计小时换气次数为6次,通过管道将汽车尾气引至购物中心楼顶排放,共设排气筒4根,高度42m,汽车尾气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脱油净化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采取隔油和化粪池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分为两部分,设2个排污口,具体如下: 购物中心:购物中心和地下超市餐饮产生的含油废水分别经购物中心正下方地下三层的隔油器(5个,每个4.8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流进入购物中心正下方化粪池(3个,每个150m3),处理后的废水接中州路管道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 休闲商务街区:休闲商务街区部分餐饮业产生的含油废水经过地埋式隔油器(6个,每个4.8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流进入位于休闲商务街区广场地下的化粪池(1个,每个容积150m3),初步处理后接凯旋路管道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区内的环境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和社会噪声。经类比调查,设备噪声源强在60-85dB(A),经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在60-65dB(A),经预测对项目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人员运往垃圾填埋场。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采用密封罐车清运拉走卫生填埋。 三、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完成后,确保项目运营后的废气排放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之内,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周边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为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新坐标大厦、玻璃厂家属院、房管局西工分局、洛阳市实验小学、凯旋东路43号院、洛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洛阳市直机关第一门诊部、洛阳市教育局。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查阅和提供意见。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建业凯旋置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51号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379-64156796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胡同坤 联系电话:18639170513;传真:010-6287508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日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洛阳建业凯旋置地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2012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