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过程后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环评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嘉泰天然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前进加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春嘉泰天然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建设地点:长春市卫星路8545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加气站属于CNG加气子站,规模为三级加气站,占地面积1680m2,建筑面积220m2;年销售天然气(车用)360万方(立方米)。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的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压缩机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交通噪声及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卫生的影响。 该加气站附近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在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在采取合理和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的营运对环境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 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天然气的泄漏和爆炸风险,根据风险评价结论,该加气站距离附近敏感保护目标的距离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项目风险值小于目前石油化工行业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清洁燃料的战略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长春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 三、征求意见内容 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对拟建项目可能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就下述问题广泛的征求意见: 1、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2、对现在居住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3、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 4、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要求 四、征求意见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日期自公示日期起共十个工作日。 ⑴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艺格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建武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381号 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嘉泰天然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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