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新亚山湖城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2年12月1日~1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碧桂园新亚山湖城二期建设项目 概 况:该项目地处清远市L1号区碧桂园新亚山湖城,位于广清大道东面,清远大道南面,南山岭西北面。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98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0001.98平方米,总投资为2.465亿元。规划建筑涵盖高层、多层及低层住宅,其中高层住宅7 栋、多层住宅1栋和低层住宅57 栋,最高层为18层。规划总户数为816户,人数约为2611人。停车位823个。规划用途是居住、商业服务设施。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啊昌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光塔路84号 联系人:周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是项目附近敏感地点)。对象有当地居民、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和公务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情况; 3、对本项目在本地建设可能造成的污染意见; 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5、对广东省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设,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