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新亚山湖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收集初步资料后,本环评单位在本报告书编写完稿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12年12月1日在网站上发表了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该项目地处清远市L1号区碧桂园新亚山湖城,位于广清大道东面,清远大道南面,南山岭西北面。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98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0001.98平方米,总投资为2.465亿元。规划建筑涵盖高层、多层及低层住宅,其中高层住宅7 栋、多层住宅1栋和低层住宅57 栋,最高层为18层。规划总户数为816户,人数约为2611人。停车位823个。规划用途是居住、商业服务设施。 二、污染及治理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粉尘以及水土流失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噪声将采用隔声、减振、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施工等方法进行控制;粉尘将采用常撒水、加强回填土方管理、加强土方运输车辆管理,对场地进行复绿等措施进行减缓控制;水土流失将通过修建临时工程如导流沟、护坡、截水沟、挡土墙等进行控制,并同时通过绿化等管理手段来进行防治水土流失。则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是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居民厨房油烟及燃气:本项目居民厨房油烟及燃气通过家庭式抽油烟机排放到外面,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大气的稀释扩散。 发电机组燃油废气:项目为了防止意外断电,项目设置1台400kw的柴油发电机。发电机废气经过喷淋箱进行净化处理,并由内置烟管引至所在建筑物的楼顶排放。应注意排放口的设置,必须安置于远离住宅区的方向。 机动车尾气:本项目设有地下停车场,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大气的迅速扩散。 垃圾站的臭气:主要来自堆放的垃圾散逸出来。将垃圾密封打包好;垃圾站采取封闭,并限定开放时间,定期开放,随堆随运,减少垃圾的堆放时间,并及时清洗地面。加强垃圾站周边的绿化,种植对臭气具有抗性和吸收性的植物。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采用雨污分流制。小区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属于新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本项目综合污水经初步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入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噪声源的优化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主要噪声源可能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仅局限在小范围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将对产生的“三废”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减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啊昌 电话:13927630858 邮箱:33968160@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光塔路84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83227741 邮箱:app@hfhbco.cn 四、提出意见的方式 请将您的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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