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厦·星光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拟建项目概况 “江厦·星光汇”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桥铺,项目总占地面积50361m2,总建筑面积为318602.78 m2。项目用地由规划的城市道路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北侧地块以商业办公为主,主要布置超市、百货、精品店、餐饮、影院、办公等;南侧地块以商业办公和居住为主,主要布置1栋商业办公楼和3栋住宅楼。 二、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北邻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场、再就业市场居住楼、重庆国际商业城;东北为石杨路、佰腾数码广场、万昌商业城商业门面及住户;东面为双巷子住宅区(已搬迁)、科园三街商住楼、金华大厦、石桥铺机电市场、富丽大酒店、陈家坪汽车站;东南面为双巷子住宅区(少量住户未搬迁)、石油石桥铺小区、重庆宏济医院、重庆阳光酒店、和平商务大厦、一城新界小区、陈家坪立交;南面为石桥铺双巷子还建房(在建)、渝成街住宅区、渝州社区医院、渝州交易城、白鹤社区和南方花园名人苑;西南侧为山林村居民住宅1、石桥铺小学;西侧为蓝天小区、山林花园小区、111中学、山林村居民住宅2、公交车调度站、重标公司、石新路。 三、拟建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设备的噪声问题是拟建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建设方施工阶段应按《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本评价报告的要求,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避免出现扰民问题。须夜间施工时,需向九龙坡区环保局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并设施工公告牌,接受市民监督,以求谅解。通过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土石方开挖产生弃方23.5万m³运往巴南区李家沱马王平工矿路1号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经以上措施防治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工程布置有施工营地,施工期应严格按重庆市实施清洁能源的要求,禁止施工人员现场使用燃煤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对产生的扬尘及时洒水抑尘,设置不低于2.0m的施工围挡,高层建筑施工时设置绿色密目网,减轻对近地面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为有效控制施工期粉尘污染,建设方应按照评价提出的治理措施实施,并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采取洒水等措施后产生的扬尘等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预设生化处理排入地块附近市政排水管网汇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置后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后上清液回用与汽车冲洗,场地洒水等。 2、营运期 废气:拟建工程投入使用后,废气主要产生于居民厨房、中央空调锅炉废气、地下停车库、柴油发电机房、餐饮油烟、污水处理站臭气。居民厨房废气采用专用烟道楼顶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做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专用烟道楼顶排放;停车库汽车尾气采用分区机械强制抽风换气至地面排放,周围设置于排气口等高的灌木,对地面影响小;发电机间断使用,工作时间短,污染产生量小,废气经排风系统利用竖井引至办公楼和住宅楼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后,将臭气接入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商业餐厅厨房预留油烟净化装置的位置,餐饮油烟经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工程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是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车辆进出噪声以及商业产生的噪声。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房均置于地下或专用设备房,且采取了减震、隔声、吸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治理后,结合空间距离自然衰减作用,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对环境影响小。 生活污水:拟建工程营运阶段,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项目地块和功能区设置有污水处理池。商业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排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车库地坪冲洗产生的含少量石油类和悬浮物的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就近排入雨水管。 生活垃圾:小区的生活垃圾拟实行分类袋装化,每日由专人收集后,运至垃圾房,然后由环卫部门收运至城市垃圾场统一处置,日收日运,即收即运。餐饮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拟建工程符合重庆市总体规划建设的要求,符合大杨石组团的总体规划,其选址是合理的。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期和服务期产生的污染物都较少,并且将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评价认为拟建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其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 公众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获取《“江厦·星光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等咨询。 3.公众索取信息和提出意见的期限 2012年12月27日- 2013年1月10日(10个工作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重庆江厦徐汇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工 联系电话:13594679071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红石路8号 邮编:400003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6865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