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保鑫投资有限公司商业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环评公示 成都保鑫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次环评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成都保鑫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牛区金泉街道辖区高家村4、5组规划红线范围内 建设内容: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3617.75平方米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是扬尘(地面扬尘)和噪声。由于施工时间有限,影响范围以局部污染为主。因此,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在施工企业内部应建立并运行一套为保护环境、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而制定的“环境管理方案”及其“运行控制程序”,这样可将污染减少到较低程度。 2、营运期 (1)废水:餐饮废水、一般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2)废气:废气经过处理净化后通过内置烟道从楼顶高空排放,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平面布局、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车辆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如禁鸣喇叭等措施,商业活动通过禁止高噪声行业进驻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营业时间等措施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项目内部及周围环境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4)固废:固体废物通过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处置等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只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对策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现环境保护措施的稳定有效运行,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题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污染性影响。因此,从环境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成都市成华区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需要考虑;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2年9月25日—10月8日),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成都保鑫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85516588 2、环评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8-87011160 2012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