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红杜鹃陶瓷有限公司冷煤气发生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1 项目名称
江西红杜鹃陶瓷有限公司冷煤气发生炉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
井冈山市古城镇,地理位置见附图。
1.3 概要
江西红杜鹃陶瓷有限公司拟在井冈山市古城镇建设冷煤气发生炉装置一套,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冷煤气3000万立方米。项目投资500万元。
1.4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人民币。
2.相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信息
单位/机构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名称 | 江西红杜鹃陶瓷有限公司 | 江西省科学院 |
联系人 | 邓主任 | 王工 |
联系方式 | 电话 | 13979671504 | 15207960945 |
E-mail | / | 287019814@qq.com |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3.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清洁生产、公众参与、环保措施与对策建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现状的看法;
⑵ 公众认为项目建设会带来哪方面的环境问题;
⑶ 公众认为项目建设给该地区带来哪些社会经济效益;
⑷ 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⑸ 公众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江西红杜鹃陶瓷有限公司
时 间: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