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网上公示(第二次) 目前,《天安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一) 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天安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佛山市天安数码有限公司拟建天安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D16街区尖东4号地段。建设用地面积50936.9m2,其中办公楼148373㎡,酒店12000㎡,商业23000㎡,地下车库57000㎡等。 (二) 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污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对佛山涌的影响。废气: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和土方开挖、材料运输及装卸产生的粉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噪声:施工机械和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为弃土、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工程营运期的环境影响,污水:综合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镇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佛山涌,因此对佛山涌水质的影响。废气:用发电机的尾气、停车场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垃圾房臭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噪声:柴油发电机、各类风机、冷却塔、机动车噪声、营业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固废:员办、旅客公生活垃圾、发电机废机油、厨房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日常营业产生废光管及废电池等。 (三) 主要环保对策及效果 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气防治措施:对现场和主要运输路线洒水碾压,防止扬尘。(3)噪声防治措施:现场采取白天施工,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做好吸音、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4)固废防治措施: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不具毒性,直接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营运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防治措施:综合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排入镇安污水处理厂。(2)废气治理措施:备用发电机的尾气、停车场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厨房炉具燃管道天然气废气、垃圾房臭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3)噪声: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做好吸音、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4)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专人统一收集,并与城区环卫站签订协议,由环卫站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厨余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本项目有关污染治理技术成熟,可达标排放,投运后周围环 境能维持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贯彻“三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及期限 ①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②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③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查阅及索取资料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六) 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名称: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工 电话/传真:020-8339893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佛山市天安数码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