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聚源镇人民政府 建设羊桥安置点鑫苑街工程网上公示(第二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技术力量、安排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和现场踏勘,并对项目作了初步的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概况 为改善羊桥安置点周围交通状况,都江堰市聚源镇人民政府投资1800万元建设羊桥安置点鑫苑街工程:对原有道路进行扩建,扩建后道路长880米、宽20米。由于项目已建成,因此本次环评属于补评。 二、环保措施及影响: 1、项目施工期的影响回顾 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经结束。经现场踏勘及对项目沿线民众走访,本项目施工期采用了有效的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期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期未对沿线地表水走马河造成污染;同时,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噪声,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等措施将其对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对施工期产生的弃土都进行了合理、有效的处置,没有发生直接向河道倾倒固废的现象。另外,在施工期产生的水土流失现象,随着工程的结束和绿化的进行,目前该现象已消失。由于道路沿线生物多样化程度低,无生态敏感区,不涉及脆弱生境,因此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及景观的影响不明显。 综上所述,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扰民现象,没有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环境遗留问题。 2、项目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①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汽车尾气,由于项目车流量较小,运营汽车尾气没有对沿线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②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产生的水污染主要路面径流,其污染物成分简单,浓度低。经路面排水工程收集后经雨水管道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因此项目废水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③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路面行车车辆产生的噪声。根据对道路沿线噪声现状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没有对沿线声学环境及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4 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基本无固废产生,行驶车辆内乘车人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目前,项目沿线的垃圾均由环卫每天清扫后运往垃圾场进行处理。因此,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没有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五、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都江堰市聚源镇人民政府 2)通讯地址:聚源镇河滨东路1号 3)联系人、联系方式:吴工 15884455567 六、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通讯地址:成都市宏济新路49号 3)联系人、联系方式:陈浩 15828377786 E-mail:25271310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