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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赛罕区前巧报村城中村整体改造——呼和浩特•中央文化休闲示 范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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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赛罕区前巧报村城中村整体改造——呼和浩特·中央文化休闲示范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筠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赛罕区前巧报村城中村整体改造——呼和浩特·中央文化休闲示范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赛罕区前巧报村城中村整体改造——呼和浩特·中央文化休闲示  范区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设于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内,其中:建设用地1~建设用地10位于锡林郭勒南路以东、金丰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滨河北路以北的地块内,建设用地12位于银河南街以南、呼伦贝尔南路以西的地块内,建设用地13位于南丰路以西、乌海东街以北的地块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楼、商业及学校等配套设施。项目分为阳光新城、阳光奥莱住宅、阳光奥莱商业、高层住宅、阳光熙街、阳光银座(写字楼)、阳光银座酒店、小学、福润官邸(会所)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1)阳光新城1,6栋18层、6栋24层、4栋27层住宅楼;(2)阳光新城2,10栋24层住宅楼;(3)阳光奥莱住宅,3栋18层、6栋24层住宅楼;(4)阳光奥莱商业,主体为2层,局部3层商业楼,建筑面积40267m2;(5)临街商业,2层临街商业楼,建筑面积为4853 m2;(6)高层住宅1,16栋24层住宅楼;(7)阳光熙街1,主体为2层,局部3层商业楼,建筑面积23701m2;(8)高层住宅2,1栋24层公寓,6栋18层、4栋24层住宅楼;(9)阳光熙街2,主体为2层,局部3层商业楼,建筑面积45726m2;(10)阳光银座(写字楼),6栋24层写字楼;(11)阳光银座酒店,建筑面积54595.83m2;(12)⑪福润官邸(会所),共计10栋,建筑面积17050m2;(13)高层住宅3,12栋24层住宅楼;(14)中学及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0 m2;(15)高层住宅(回迁安置房),10栋24层住宅楼;(16)停车场及酒店式办公公寓,建筑面积为133247m2;(17)小学及幼儿园,建筑面积为9430 m2。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22065.96m2(1233.09亩),总建筑面积2169349.20m2。总投资110亿元。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扬尘,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施;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设施,卡车防洒落装备,施工道路日常养护、维修、清扫;施工楼房加盖防护网;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疏水沟系,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
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泥浆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泥浆水通过沉砂池澄清后全部回用。
噪声建议采用机械灌注桩进行打桩.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替代,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多余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多余的土石方外运至市政渣土办的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放,综合利用。
生态主要是对植被的破坏等,加强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⑵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燃烧天然气废气、厨房油烟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油烟废气由专用的油烟管道,引到楼顶进行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排气由排风机排出车库。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入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污水交由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集中处理,待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包括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主要防治措施为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隔振机座或减震,垫管道采用弹性连接,通风排气设备安装消音器;绿化,加强管理,道路两侧建筑安装防噪声窗。
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对项目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且做到日产日清,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同时对带动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到最小。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3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至1月14日。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7、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内蒙古筠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峰
联系电话:13714827015
8、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伏亚萍
联系电话:010-62875087
邮箱:fuyaping123456@126.com
合作单位: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471-5160938
邮箱:sunshine123hb@163.com
内蒙古筠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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