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中视文化产业(东胜)基地一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中视文化产业(东胜)基地一期工程项目 (2) 建设性质:新建 (3)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布日都梁、世纪大道以南、东康快速路以东、经七路以西、规划一路以北。 (4)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664.9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38717.22平方米。主要建设建筑包括文化核心区、文化商务区、酒店会展区等。 (5) 项目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22504.99万元。 (6) 工程建设周期:2013年5月—2017年5月。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1)废气:主要是天燃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商业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水泵与风机设备噪声,以及道路交通噪声、汽车出入项目区的交通噪声和文化演出等人员社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等。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和降尘用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市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要求,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运营期 (1)废气:住宅设置专用烟道,由屋顶集中排放,以减少酒店厨房油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垃圾箱与建筑保持10m以上的距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小固体污染物堆积导致的二次污染对项目区内环境的影响。 (2)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装备制造基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由物业管理部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4)噪声:各类建筑设计时,应尽量优化户型及位置。室外停车场应尽可能远离建筑,合理布置进出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车辆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水泵房、风机房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远离楼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使鄂尔多斯中视文化产业(东胜)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中视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1510477188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联系人:齐明丽 联系电话:0471-5164329 公示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2012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