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春化煤矿年开采9万t煤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珲春市春化煤矿的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珲春市春化煤年开采9万t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拟建工程位于珲春市春化镇北土门子村。 2、建设规模: 年开采9万t煤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地表塌陷对植被破坏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热风炉、采暖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煤、煤矸石堆场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及运输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各类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矿井涌水对地表水的影响;煤矸石自然、井下瓦斯爆炸及炸药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等事故。 (1)生态环境 地表塌陷对地形地貌、地面建筑物、地表植被等有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用GF-2000地埋式污水净化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降尘。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可满足企业除尘用水指标,故矿井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会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 (3)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采暖锅炉烟气、粉尘及扬尘等。热风炉烟气经湿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由高15m,内径0.3m的烟囱高空排放后,锅炉烟气经安装高效湿式脱硫除尘器(除尘率90%,脱硫率40%),并新建25m高烟囱。均能够满足GB9078—1996《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粉尘经喷水降尘后,由井下通风设施排入大气,其排放量为0.045t/a,排放速率为0.057kg/h,排放浓度为1.0mg/m3,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扬尘在及时浇水,增加物料湿度的情况下,扬尘不大,对运煤及运矸石车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车厢应有篷布,并保证适宜的湿度,以避免由于运输导致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并及时出售采出煤,在大风天时加盖苫布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可分为井下噪声源和矿井地面噪声源。井下噪声最大、作用时间最长的是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次是爆破、装卸煤炭、运输等产生的噪声。地面噪声有影响的噪声源有空压机、通风系统风机、提升绞车等。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生活垃圾、热风炉灰渣、矿井涌水沉淀池污泥、污水站污泥等。 (6)风险事故 本项目存在一定环境风险,比如煤矸石自燃、井下瓦斯爆炸及炸药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等事故,这将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危害,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计要求,落实环评及安评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将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将风险事故降至可接受水平内。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珲春市春化煤矿 联 系 人:鱼日海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 系 人:宋新 电 话:0431—85161284 五、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评价;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主要为工程所在地周围的居民;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市民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30份)。 (3)公示内容: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以及措施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4、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于2012年12月6日公布开始,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