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金融财富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正荣·金融财富中心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莆田市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口西南侧,东至天妃路,西、南至木兰溪河道绿化带,北至荔园路。项目总投资40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约199941.14m2,总建筑面积1004500m2。项目规划分为地块A、B,其中地块A为商业、商贸物流、酒店及办公用地,用地面积约为91448.81m2;地块B为商业及住宅用地,其用地面积约为108492.33m2。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噪声、废气以及固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要点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应采取临时围护隔声措施,如夜间必须施工,需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示附近居民,尽量减短工时。(2)选用低噪声型号的施工设备。(3)打桩作业中,夜间禁止打桩,否则高噪声会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经墙体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在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2)粉状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 运营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排风机通至屋顶高空排放,经扩散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在施工中应严禁将弃土倾入河道。(2)施工营地设置需远离水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严禁直接排放到附近河道。(3)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堆场上增设覆盖物,并在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导水沟。同时在施工营地四周设置一条截水沟,并设置沉淀池,所有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按三级标准纳管,排入莆田市污水处理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垃圾,集中外运至指定堆场。 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处清运;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外排。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企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而言,在确保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符合环保相关政策。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为广大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评文件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此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此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10个工作日,即即2013年1月4日~1月15日。公示期间设立下列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二0一三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