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天淳江南项目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9335m2,总建筑面积为131266m2。
建设内容:拟建11层住宅9幢,6层商业综合楼2幢。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 总投资约40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高淳县石固河西侧、万福城东侧地块。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地下车库尾气和厨房油烟废气。项目废水主要有居民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产生量约379m3/d。建设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来自水泵、空调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停车库(场)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噪声声级范围60-65dB(A)。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室外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小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送高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官溪河。
2. 大气环境
本项目使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汽车尾气通过机械强制排放,换气频率不小于6次/h,收集后的废气应接至地面背向住宅楼排放,减少地下车库滞留尾气,确保地下车库内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中污染物的允许浓度限值,保证地下车库的空气质量。在地下汽车库排气出口的设置上,应考虑尽量远离住宅楼,以最大限度减小对其的影响。本项目住宅卫生间和厨房间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排风经专用排气道出屋面排放,最大限度减小对小区的影响。垃圾收集点主要产生恶臭气体是多组分、低浓度化学物质形成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甲硫醇、三甲胺等脂肪族类物质。
3. 声环境
该项目应进行合理布局,重视平面布置,尽量将泵房及车库等高噪声设施及用房布置地下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风机、泵等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所有固定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风机进风口应加装消声百页窗,以此减少噪声影响;安装消声材料及消声器;商业用房及社区用房空调外机可设置隔声屏障。该项目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防雨顶棚,防止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噪声可能对较近的住宅楼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并应在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
4. 固体废弃物
小区内设置有盖垃圾收集桶,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专人负责收集、清运,最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到处理场所。项目地块内设垃圾收集点,小区内的生活垃圾采用分类、袋装、定点、定时收集的方法至垃圾收集点,并设专人负责收集、分拣、清运生活垃圾,转运至地块外垃圾中转站,再分类外运到处理场所。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 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南京市发展总体规划;周围地区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投产后满足地区环境质量功能区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实现平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得到了大多公众的支持;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包括: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主要事项:
1.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 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
3. 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
4. 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
5.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上述地点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受理意见和建议时间:2012年12月27日-2013年1月6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淳县天信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51885655
联系人:胡君
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嘉悦
联系电话:025-5836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