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九龙坡区渝高·幸福九里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渝高·幸福九里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A10-1/06、A09-05/06与A09-04/06地块(迎宾大道与华园路交叉处东南面地块) 4.建设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渝高·幸福九里居住小区,占地面积约48700m2,总建筑面积约193180.95m2,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50863.25m2,其中居住面积约134979.85m2,商业面积约14826.22m2,配套建设地下车库、物管用房、设备用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间将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混凝土养护等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建筑固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将产生餐饮油烟、车辆进出废气、设备噪声、居民及商业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 施工期的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减缓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施工设备位置、合理布设施工设备的时间,减少夜间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简易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建筑废弃物经收集后,运至城市指定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政统一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营运期的餐饮油烟经过油烟分离器处理后,由专用通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车库汽车废气由抽风机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不得设在人群活动频繁场所;通过将设备至于专用设备房内,并采取设备减振处理,对墙体进行隔声减噪处理,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商业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居民生活垃圾由物管收集后,统一市政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置;商业的餐饮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评价的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相关规划,有利于提高九龙坡区的居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地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地方的安定和繁荣。其建设和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在落实有效的防治措施下可以得到有效的缓解和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合理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征求公众意见对象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等 2.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在公示期间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人:盛老师 3)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11号财富中心一号C座 4)邮编:400041 5)电话:1362760054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舒 工 3)联系电话:023-68653330 4)传真:67634077 5)电子邮箱:327484171@qq.com 五、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3年 1月6日至2013年1月18日。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