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长领钧市政工程及预制构件生产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泰长领钧市政工程及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建设概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填海工程北临长江道河道,南侧为汉江道,东侧为渤海十七路,西临中建商砼项目,占用海域面积11.4916公顷,铺设围埝约1200米,吹填土方量约为80.4万方。陆域形成后,将建设建设市政工程预制构件厂、三条全封闭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全封闭干粉砂浆生产线以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实现产能为:年产市政工程预制构件系列中桥梁板10500片、电缆沟槽120000米、预制井盖200000套,混凝土系列190万吨,干粉砂浆系列80万吨,道路沥青混凝土系列24万吨。 填海造陆工程施工期约为10个月,项目总投资约为7.47亿元(其中,填海投资约1.47亿元)。 2、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泰长领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长江 电话:15620729395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海洋资源中心(邮编300456) 联系人:李伟 电话:022-59812345-6302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件:zyhj @vip.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过程中引起悬浮物对周边生态环境、海洋水质环境的影响;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围海洋环境的影响; (3)营运期间陆域和船舶产生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6、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营地设可移动式环保型厕所,其它污水设蒸发池收集蒸发,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 (2)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生产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4)营运期的主要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天津临港经济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 (5)营运期垃圾统一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理场。 7、评价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8、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10、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