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北港池物流堆场造陆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津港北港池物流堆场造陆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区域为北疆港区物流堆场造陆工程用地,位于北疆港区北港池西部,考虑利用目前港池航道疏浚工程的弃土吹填形成陆域。本工程区域以北为天津港北疆港区第二分支港池杂货码头造陆工程,以东为天津港北疆港区规划岸线,南部为天津碱厂碱渣山,西部为原有海堤。本工程西边界为原有的海堤;北边界为拟建的天津港北疆港区第二分支港池杂货码头造陆工程南围埝;东边界为北疆港区规划岸线向西推进80m,为不规则形式,需新建围埝总长805m;南边界为新建围埝,长为932m,因此,新建围埝总长1737m。围埝顶标高6.5m,埝顶宽度为3.0m。造陆区面积25.56万m2,吹填标高为6.0~6.5m,填方量99.4万m3(流失按10%计算,疏浚工程不计入本工程)。 本工程新建围埝拟采用大型充填袋斜坡堤结构,堤心经充填袋与10~100kg块石比较,推荐采用充填袋堤心。地基处理在打设塑料排水板基础上加铺土工布软体排,护面采用50~80kg块石。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3个月,本工程工程总投资为10720万元人民币。 2、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生 电话:022-25707321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邓岳 电话:022-59812345-302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电话联系,征求公众意见包括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提出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