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北国梧桐 于 2013-1-8 11:00 编辑
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迁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迁建工程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委托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工程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成果公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迁建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址: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洪雅县三宝镇金沙村);
建设单位: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
建设内容: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总投资785万元在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洪雅县三宝镇金沙村)拟建塑料粒子生产项目,计划用地75亩,修建占地6000平方米的厂房、库房、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具备年产塑料粒子3000t/a的生产能力。
2、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及达标排放
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造粒机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和粉尘)、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煤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罐+15m排气筒治理后排放。燃煤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脱硫塔脱硫+25m排气筒治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塑料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废塑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厂建成前,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MHW-JCZG-5污水处理集成化设备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青衣江。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青衣江。
固废: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有效、可靠的治理措施。本环评要求项目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固废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危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用圆筒碾磨机、造粒机、循环水泵、锅炉鼓风机和废气处理系统的风机等。声源强度在60~90dB(A)之间,经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及距离衰减,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全年正常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不会导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入青衣江。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青衣江,不会对青衣江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治理后的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投产运行时,不会造成扰民影响。
风险影响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拟采取的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将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企业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或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6、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洪雅县柳江三友塑料厂 单位地址: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洪雅县三宝镇金沙村) 联系人:李云高 联系电话:13890316888
7、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单位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08176728 电子邮件:1625181911@qq.com 公示时间:2013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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