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韩庄乡人民政府汤阴县光明社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汤阴县韩庄乡人民政府汤阴县光明社区项目,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环保法规,该项目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规模
项目名称:汤阴县光明社区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39hm2。总建筑面积33738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4420.8m2、商业建筑面积36581.5m2、幼儿园建筑面积2700m2、小学建筑面积3300m2、养老院建筑面积3200m2、村委会及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m2。项目建成后,可提供1562套住房。项目总投资为3.6亿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汤阴县韩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乡长
通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韩庄乡人民政府 邮编:45615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东方环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迎宾
通信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105号 邮编:455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通过搜集资料、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基本掌握与项目规划建设、环境相关的因素,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周围环境条件对项目实施的影响,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专家评审后进行修改完善,然后送环保部门审批,主要评价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及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愿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能否接受;对拟建项目所持态度;对项目选址意见。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编制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可能受到本项目环境影响或关心本项目的专家、单位、公众均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也可通过电话将意见口头表述,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二、三条。
特此公告
汤阴县韩庄乡人民政府
2012年 11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