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涂光线67#-71#线路迁移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公示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福建省惠安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南阳路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 联 系 人:杨凯 电话:025-58630870 邮编:210031 三、项目建设情况 (一)本工程为110kV涂光线67#-71#线路迁移改造工程,改线线路总长度为2.85km,其中单回路长度1.3km,双回路长度为1.55km。双回路线路路径利用“美霞线”10#-13#的路径走廊进行双回路改造。改线线路新建6基单回路杆塔、双回路杆塔5基。 (二)主要污染因子: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 (三)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 了解工程情况 征询有关部门意见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进行环境背景调查 噪声及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公众参与 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 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生态恢复分析、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项目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六、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2013.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