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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600吨/年石油树脂和3000吨/年溶剂油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600吨/年石油树脂和3000吨/年溶剂油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市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地址位于吉林市龙潭区哈达村,在吉林市龙潭区开发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3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露天装置区、控制室、罐区及泵房等。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预计2013年3月开工建设,建设期1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市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朴书慧 联系电话:15144221555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化工学院 联系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联系人:郭景海 联系电话:1380441948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工程分析,找出建设项目的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污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建设单位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经济损益分析、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风险评价、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当前本地经济发展状况; ② 当前本地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③ 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④ 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⑤ 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⑥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